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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冯帅章(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经济学院院长)
唐高洁(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助理教授)
这些天,关于“深圳离婚潮”“深圳离婚排号”等话题的议论,被炒得沸沸扬扬。深圳真的爆发“离婚潮”了吗?专家对此怎么看?5月20日,笔者与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助理教授唐高洁受南方+记者邀请,对所谓“离婚潮”发表见解。以下为详细观点:
近日,“深圳突现离婚潮”这类话题在社交平台引起热议,朋友圈里也流传着标题中带有“报复性离婚”等字眼的文章。一些人甚至翻出了“2017年深圳离婚率36.35%”的旧账,“今年四月,深圳离婚总量达到了结婚总量的84%,每100对新人领证就有84对夫妻离婚”等描述,刺激着人们的神经。
已婚网友们又开始感叹现代社会中婚姻的脆弱和无奈,未婚网友的恐婚指数再次增加。也有人认为这与婚姻本身无关,主要是因为房子……先别着急被收割流量和情感。现代婚姻真的如此脆弱吗?新冠肺炎疫情真的推动了“离婚潮”的来临吗?让我们来仔细看看基本概念和事实。
“离结比”本身意义不大
要谈论离婚率,首先得确定什么是离婚率。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离婚率计算方法是“粗离婚率”,即当年的离婚人数与当年的平均人口数的千分比,这也是我国所采用的计算方法。然而,在一些帖子中,经常能看到用“离结比”被错误地代替为离婚率。
例如,最近的一篇帖子描述:“2017年全国结婚1010.8万对,离婚380万对。其中,深圳的离婚率是36.25%,位居全国前三,广东省第一。”也就是说,平时我们看到的动辄超过30%的“离婚率”是由当年离婚人数除以当年结婚人数计算而来。很明显,这一计算方法得到的其实是“离结比”,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谈论的离婚率。
结婚和离婚是两个不同人群的选择,结婚人数主要对应当年适婚年龄人口,而离婚人数应该对应的是当年已婚的所有人口,而通常后者人数也远多于前者。因此“离结比”本身意义不大,也不能用来反映社会婚姻状况的变化。
研究表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和现代婚姻观念的普及都有可能引起离婚率的上升。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经济和社会较为发达,居民对婚姻质量的期望相对较高,人们对离婚这一选择也更为宽容,这些因素的叠加都有可能使得深圳的离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不存在今年离婚数暴增的事实
最近一篇帖子提到,“按照深圳全年来算,历年离婚总量不会超过结婚总量的三分之一,可在4月,深圳的离婚总量已经达到了结婚总量的84%”,“受疫情影响,四五月迎来离婚潮……”四月的“离结比”远高于全年平均,可以认为是离婚潮来了吗?显然,还是不行。
据笔者参与某项目研究获得的数据,对深圳市2018和2019年各月份的离婚和结婚登记数据进行回顾,我们可以看到结婚登记数具有明显的月度波动,而离婚登记的季节性不是很明显。人们偏爱在1月、5月、8月和9月登记结婚,而4月和7月则是一年中结婚登记的“淡季”。因此,在这些结婚“淡季”的月份中,“离结比”自然会相对较高。
根据深圳市的登记数据,2019、2020年的3月“离结比”分别是45.5%、49.9%,而这两年4月的离结比则分别高达93.7%和90.4%。同比2019年同期的“离结比”,2020年的“离结比”并没有显著增长。
进一步从登记数来看,深圳市2018年和2019年1-5月的结婚登记总数分别为26549对和28124对,离婚登记数为11151对和11781对。从今年已经登记的人数加上5月下半月预约的人数来看,结婚和离婚登记对数分别为22146对和12278对,与往年同期相比,结婚对数有较大幅度减少,而离婚人数只是稍有增加。
可见,根本不存在今年离婚数暴增的事实,何谈疫情推动深圳离婚数的暴增?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目前热议的深圳畸高“离婚率”,是因为一些人偷换概念误导了大众。登记数据表明,疫情并没有推动所谓“离婚潮”的来临。然而,人们对这类话题的广泛关注也折射出了现代人对婚姻的不安全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体的自我意识越来越强,人们对于婚姻稳定的焦虑感也在上升。在这个“520”来临之际,如果大众少一些对婚姻的焦虑,多一些对婚姻的尊重,整个社会也一定会更加美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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